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-> 最新法规
企业所得税
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

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

 

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
 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,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,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,不征收增值税。
  本公告自201321日起施行。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,按本公告规定执行。
  特此公告。


  国家税务总局
  201318

 

联系我们
公司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北京印象1号楼621室(邮编100142)
业务咨询电话:8610-88144522
Copyright © 2004-2011 botongcw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.